近日,益阳市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正有序开展,为切实强化“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制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方案,联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市8个县(区、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安全生产时刻不放松。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今年1月,中央纪委监委印发了《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和《关于在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规定》和《意见》两个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对责任制的划分全面系统且坚决有力,标志着安全生产的责任“高压线”更加明晰,法纪之剑更加锋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利用“五上”监督法对各级安全生产主体开展全面监督,督促全社会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会”上发声。督促各级安委会按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在会上组织学习和传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就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议事决策提出监督建议,及时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写入会议纪要和监督清单,通过下发纪律提醒单和监察建议书,督促各级安全生产主体积极履职,防患于未然。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户”上调查。监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理念是否已经深入千家万户,督促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开展新意频出、亮点纷呈的普法活动,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民众零距离普法、面对面说法,听民众对政府、企业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对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看法,对完善安全生产防控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场”上亮剑。对各工程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监督,是否符合招投标程序、工程是否保质保量、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等,对一线监督的监理方工作人员提出具体监督意见,及时记录和上报在工程项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从严从快、顶格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账”上把关。每年各级财政部门都专门配备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资金和事故救灾资金,必须对各项支出进行严格监督,详细审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监管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罚金,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发挥实效,避免财政资金浪费的同时,又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网”上监察。在互联网终端安装“互联网+监督”App或小程序,直接将现场监督实况和文字图像资料录入系统,群众也可以随时通过终端上传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建议,上传给相关职能部门填报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后到期便会预警提醒,纪检监察部门实时进行督办,随时调阅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数据,规范执法行为。系统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实时上报应急管理局出台制度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