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夯实河长履职责任,实现河道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11月27日,涟源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杰总河长带领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了巡河行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小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康升,副市长易志亮,市政协副主席谭秋姣陪同巡河。
刘杰一行先后前往三甲乡落马江与新邵交界点、沿河风光带、西温井水源保护区,实地查看这些地段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刘杰指出,涟源市河长制工作在各方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不足。做好河长制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部门齐心协力,找准问题,精准发力,使河长制相关工作任务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为天蓝水清地绿做出贡献。
据悉,为进一步完善推进河长制建设,涟源市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全市实现市、乡、村三级“河长制”全覆盖。制定了河长巡查制度。在市级河长的组织领导下,以日常巡查履职为重点,及时、方便、高效巡查,依法履行河库管理保护相关职责。河长通过对责任河道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或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或向河长办、上级河长报告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