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湘江,奔腾不息;八百里洞庭,波涌连天。湖南,三湘四水,鱼米之乡,因水而美,因水而兴。近日,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许达哲签署下发第3号、第4号总河长令,持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湘江保护与治理,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书记省长力促各级河长严实履职,让三湘四水碧水长流。
近年来,湖南经济发展迅速,但水体质量、水环境保护等方面不尽如人意,部分地区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理念滞后、机制不畅、力度不够,一些河流和水体遭遇污染。2017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大力气整治生态环境,制定了河长制工作要点,将21类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到流域、到区域、到河段、到点到人,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黑臭水体等环境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省内各河流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较好遏制,水环境得到一定改善,水生态得到良好修复。
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堤固、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水环境的治理,问题在水里,症结在岸上。畅游湖南的三湘四水,每条河流、河道的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具体职责都有竖牌公示,省、市、县、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应自觉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按照河长制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平时工作中多出去走走、加大巡查力度,摸清所管河流、河段的基本情况,统筹水里岸上、上游下游的环境治理,有序开展涉水专项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河湖治理与保护的责任落实、落地。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去年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清单是否整改到位,省内各级河流还存在哪些污染问题,水质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各级河长要逐一制定方案加以解决,对湘江、洞庭湖这样的河道,着重开展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情况的排查和整治;对浏阳河、圭塘河这样的城市内河,着重处理好城市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对农村河道,要加强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把三湘四水的每一条河道都管好、护好、治理好,实现山长青、水长流、水同治的目标。
许达哲省长多次主持召开河长会议,持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湘江保护与治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全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今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湖长制的关键年。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五级河长制将全面落实,三湘四水中将再现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鱼翔浅底的美妙场景。
(文/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