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湖南在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
陈慈英:基层社会救助能力的水平直接影响到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地,2017年9月15日,民政部与多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我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受到民政部的高度肯定,在民政参阅上全文刊登,向全国推荐湖南经验。文件明确了资金来源、人员配置等,切实做到“四个确保”:市县确保有公务员机构编制。市县级社会救助机构行使的是依法救助职能,要求各地必须要明确为公务员和参公机构,且根据法律规定,至少应配备2名以上的公务员编制。乡镇确保有足够经办人员。社会救助对象多、工作量大,必须要有足够的人力才能确保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测算人员需求,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配足配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确保有办事场地。依托政府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在全省所有市县、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心,整合资源,配齐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确保有机构管事、有地方办事。确保有经费保障。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政府购买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从各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要求,将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陈慈英副厅长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我们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陈慈英副厅长,也谢谢大家的关注。
陈慈英: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