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请问《实施意见》中有哪些政策支持?
余雄: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一个同步实施、两个全面覆盖”。农垦是特殊的企业,不仅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适用于农垦,而且各项惠农政策、民生政策也要覆盖农垦。既让农垦以企业形态在市场竞争中追求经济利益,又通过政策支持代行部分政府委托职能,以更好发挥农垦独具特色的体制优势。《实施意见》明确,各地在依法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等规划时,要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各级财政要根据农垦管理体制和改革发展需要,稳步加大资金投入,将农垦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
二是加大政府对农垦企业发展扶持力度。农垦深层次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强有力的扶持力度必不可少。主要是拓宽财政资金渠道,突出财政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垦企业发展、产业扶持、现代物资装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垦区民生保障和小城镇建设等财政投入。
三是要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土地是农垦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垦存在与发展的基础,而农垦土地资源的资产、资本价值一直未能充分实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必须在土地上做文章,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农垦国有土地。《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农垦企业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要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有序开展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