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瞿局长,请问这次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瞿正辉:这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取消公务用车和合理核定保留车辆。根据中央要求,公车改革要按照“从严从紧、应改尽改”的原则,除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行政执法、调研接待、执法执勤等车辆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我们在精确测算、确保节支的基础上,做到该取消的车辆全部取消,同时,科学合理核定保留车辆,切实保障公务出行需要。此次改革,省直党政机关取消公务用车1942辆,取消比例达52%,实现了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公务出行的目标。
二是适度发放公务出行交通补贴。中央明确,公车改革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出行交通补贴,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公务活动出行方式,同时要求我省公车改革后节支率不得低于7%。为此,我们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分析参改人员和保留车辆等因素,反复测算节支率,在确保节支率达标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测算,省直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节约8504万元,节支率为18.31%,达到了改革后节支的预期目标。
三是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车改革后,随着公务车辆的大幅减少,司勤人员也将大量缩减。司勤人员是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是公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的先决条件。我们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渠道安置司勤人员。制定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明确司勤人员安置方案为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的一部分,并按照“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择优留用、转岗安置、自谋职业或提前离岗等方式,妥善安置司勤人员,有效保障了司勤人员的切身权益,保证了公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四是科学处置取消车辆。公车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务车辆,为确保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我们对取消车辆进行了分类处置。比如省直机关,我们取消了1942辆公车,举办了15场拍卖会,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对部分车辆进行拍卖,对评估后确需报废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置,能使用的车辆建立了车辆调剂制度,确保车辆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严格规范车辆处置流程,强化对处置全过程监督。每场拍卖做到事前有公告、事中有监督、事后有审计,有效避免了甩卖和贱卖现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是完善公车改革配套规章制度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们围绕车辆的使用管理、财务管理、保障公务出行等诸多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分析,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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