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推进干部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等四个文件的新闻发布会

湖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6-28 12:59 【字体:

  主持人: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我省组织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的文件精神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推进干部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等四个政策性文件,今天新闻发布会,就是请省委组织部就四个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有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林武同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皮巨飞同志、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也是政策法规处处长周运平同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孟祥利同志。

  首先请林部长发布新闻。

  林武: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年6月上旬,省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湘发〔2012〕15号),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湘办发〔2012〕22号)、转发了《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办发〔2012〕20号)等三个干部工作方面的文件。此前,省委组织部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和配备管理的意见》(湘组发〔2012〕6号)。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加全面地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促进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文件精神,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四个干部工作政策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一、四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推进干部交流、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加强非领导职务设置和配备管理,是干部工作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出台这四个方面的文件,对于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切实解决当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方面,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年轻干部选配目标不够明确,培养、选拔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系统性、针对性不够等原因,导致当前我省年轻干部总量偏少,部分领导班子年龄老化,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后备人选储备不足,迫切需要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第二,在干部交流方面,2006年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中办发〔2006〕19号)后,我省尚未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同时,近些年来各地各单位在推进干部交流,特别是推进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次干部交流等方面,进行很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认真总结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对于贯彻中央要求、呼应群众期待、巩固扩大成果,都有正面的积极意义。第三,在开展谈心谈话方面,中央、省委下发的关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换届、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关心干部心理素质、年度考核等文件,都对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提出了要求,不久前中组部召开“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视频会议,明确要求组织部门切实履行“干部之家”的职责,广泛开展与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文件专门就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提出全面的指导意见。我们感到,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对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对于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于进一步关心爱护干部,都具有积极作用。第四,在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和配备管理方面,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现象,个别单位在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时操作不够规范,干部群众在这些方面反映比较多。出台这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和配备管理,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超职数配备干部和不按规定程序配备干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鉴于以上情况,省委组织部从今年二月份开始,组织专门班子,着手起草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推进干部交流、规范谈心谈话和加强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等方面的四个文件。省委组织部部领导分别带队,到市州和县市区调研、座谈、个别访谈,邀请省直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座谈,广泛听取意见。文件形成初稿后又书面征求了有关省直单位、市州四大家领导班子和市县组织部门意见,修改后的文件经省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部务会讨论后,报省委常委会审定下发。通过几上几下,反复修改,保证了文件符合中央精神,切合湖南实际,反映群众意愿。

  二、四个文件的主要精神

  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出台的四个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着眼于服务“四化两型”、“两个加快、两个率先”发展战略,巩固和发展了我省近年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创新实践成果,吸收借鉴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其主要精神是:

  1.《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从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明确配备目标、加大选配力度、强化培养锻炼、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就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主要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年轻干部配备目标。换届时,要求全省市州党政正职中有3-4名45岁以下的干部,每个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中原则上各有1名40岁以下的干部;所辖县市区6个以上的市州,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原则上有2-3名35岁以下的干部;所辖县市区6个及以下的市,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原则上有1名35岁以下的干部;每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要求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数量;领导班子正职中有4-5名45岁以下的干部。同时对各市州党政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以及乡镇党政正职中的年轻干部配备,提出了相应要求。二是提出了严格管用的年轻干部选配措施。文件分别对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调整时年轻干部配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领导班子中没有年轻干部,一时又没有职位空缺的,采取进出平衡的办法,通过交流选配。提出坚持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年轻干部的主要方式,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职、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研究制定破格提拔程序,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同时,对过来一些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相符合的做法,如“先进后出”、“不占职数”等,明确不再沿用。三是提出了务实有效的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途径。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年轻干部学习培训、多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基本举措的基础上,重点在深度和宽度上拓展。比如,明确在省委党校专门开设35岁左右处级干部中青班,强调选送年轻干部到国(境)外进行专题培训。对没有在现任职级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经历的各级后备干部,要求及时安排轮岗或交流,对已在各级地方或部门正职岗位的优秀年轻干部,有意识地安排他们在地方和部门之间交流任职。要求早给位子、早搭台阶,及时将优秀年轻干部安排到专职副书记、常务副职等重要岗位培养锻炼,对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提拔到各级正职岗位等。

  2.《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主要从交流的情形、交流的范围和方式以及组织实施、纪律要求等方面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进行了规定,明确交流的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文件在全面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在推进干部交流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对干部交流的情形进行了系统归纳。根据工作实际,将干部交流明确为任职期满交流、回避性交流、结构性交流、机关内部轮岗或者交流、培养性交流、其他交流等6种情形,对每种情形的交流工作提出了不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干部交流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了干部交流的重点。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重要岗位干部,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必须交流、应当交流和有计划地交流的具体规定,对其中需要回避任职的干部,严格按照中央要求,重申了有关规定。三是抓住了干部交流的难点。针对当前干部群众普遍反映干部在一个部门和单位工作时间过长,工作缺乏激情、难有起色的问题,对推动干部跨部门交流、机关内部轮岗交流以及党政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的交流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对党政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项目审批等工作的干部,提出了明确的交流要求。

  3.《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着眼于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沟通,体现人文关怀,严格教育管理,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从开展定期谈心谈话、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开展心理健康谈心谈话、开展提醒谈心谈话以及谈心谈话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对做好谈心谈话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文件对每种情形的谈心谈话,分别规定了谈话对象、谈话主体、谈话重点,并提出了谈心谈话具体要求。二是体现了时代特征。既坚持了过来干部谈心谈话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又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干部考核考察等特定工作需要,对开展相关专题谈心谈话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干部心理压力大、少数干部心理素质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提出了开展干部心理健康谈心谈话的要求。三是彰显了人文关怀。要求在谈心谈话之前,认真了解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谈话要注重平等尊重、坦诚交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尽量解决谈话对象反映的实际困难。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开展提醒谈心谈话,在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提醒,防患未然。

  4.《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和配备管理的意见》,主要从如何规范设置和严格配备厅级非领导职务方面提出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的范围和条件,明确了厅级非领导职务配备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

  三、关于四个文件的贯彻落实

  这次集中出台的四个文件,是省委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和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强调要加强宣传、严格执行、确保落实。下发的文件中已经就抓好相关工作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就是要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知晓、理解和支持省委决策部署,为抓好工作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通过这种形式,向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传达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狠抓工作落实的坚定决心,促进全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形成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下一步,省委组织部还将结合有关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对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必要时,还将组织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主持人:谢谢林武部长,就四个文件就了一个简要的介绍,四个文件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年轻干部的选拔、应用、干部的交流、干部的谈心谈话和非厅级领导职务的设置,各位记者朋友对这四个文件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向林武部长和组织部相关处室的负责人进行提问,举手示意。

  提问:谢谢,我是湖南日报的记者,请问林部长,省委和省委组织部连续出台四个干部工作方面的重要文件,有些什么整体考虑?

  林武:省第十次党代会鲜明提出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近段以来,我们从组织工作的关键环节、从干部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方面、从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这四个文件就是其中的重要成果。出台这四个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中央、省委有要求。中央高度重视抓好新形势下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干部工作宏观管理水平。省委立足湖南实际,从制度层面对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推进干部交流、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加强非领导职务配备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系统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二是实际工作有需要。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来看,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都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但个别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年轻干部青黄不接、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在用人的问题上求稳怕乱,搞论资排辈,对年轻干部求全责备,干部队伍缺乏活力;少数地方选拔年轻干部不遵循规律、不坚持程序,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从干部交流来看,全省面上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的干部长期得不到交流。如何围绕服务全省"四化两型"、"两个加快、两个率先"工作大局,统筹全省干部队伍,实施科学、有序的交流,需要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办法加以规范。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历来是我们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法,在改革攻坚、发展加快、社会转型的新时期,注重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三是干部群众有期待。通过调查研究,我们感到,干部群众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推进干部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等问题普遍比较关注,对这几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得比较多,反映比较大。特别是如何确保年轻干部选拔质量、如何推动党政机关干部交流、如何通过谈心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如何严格规范厅级非领导职务的配备管理,等等,意见比较集中。省委和省委组织部认真梳理这些意见,回应干部群众的期待,认真研究制定了以上规范性文件。

  总的来说,四个文件着眼于解决当前干部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涵盖了干部选拔、配备、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各有侧重,互相衔接,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工作宏观管理的系列举措。四个文件的出台,必将对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提问:大家好,我是潇湘晨报的记者。干部频繁的交流调整,可能会给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工作带来影响,也不利于干部立足长远开展工作。请问孟处长,省委的干部交流实施办法中,对于处理好加强干部交流与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关系,有哪些规定?

  孟祥利:干部交流确实需要考虑保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保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防止因干部频繁交流调整导致干部心理浮躁、影响工作开展。省委文件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交流应增强计划性、针对性。干部交流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日常调整进行”。还规定“同一地方、同一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同一领导班子一次交流的干部不超过领导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党政机关同一批集中轮岗或交流的干部一般不超过本机关同一层次干部的二分之一。按”对有任期规定的岗位,提出交流时一般应当任满一个任期。对按规定应当交流的市州、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如在同一岗位任职不到3年的,文件规定“可不交流或者暂缓交流”。

  提问:我是红网的记者,推进干部交流一直是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干部日常调整过程中都十分重视干部交流。请问林部长,省委专门制定出台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重点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重点交流的对象有哪些?

  林武:加强干部交流,总的来说,一是有利于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二是有利于全面培养锻炼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三是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防止出现消极腐败现象;四是有利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省委此次出台的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是对2000年制定的交流工作暂行办法的完善和发展,旨在实现干部交流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交流的重点是全省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其中最主要的是两个方面:一是规范关键岗位、重要领域的干部交流。对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重要岗位干部,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了必须交流、应当交流和有计划地交流的具体规定。二是着力推进党政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机关内部轮岗交流、机关与基层干部交流、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从干部工作实践来看,这几种情形的交流是干部交流工作的难点,也是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文件分别就以上几种情形的干部交流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提出“党政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项目资金审批监管等工作的中层正职,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交流任职,在本部门提拔的,一般不分管原负责的工作”。

  提问:各位领导好,我是湖南经视的记者,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是干部工作中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问林部长,省委专门出台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其初衷是什么?有哪些亮点?   

  林武: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省委出台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规定,把这项工作规范起来,深入、持续地开展下去。二是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当前,改革处于攻坚期,各项工作面临更加繁重、艰巨的任务,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日常管理也面临一些新的课题。省委组织部立足这一实际,围绕如何开展定期谈心谈话、专题谈心谈话、心理健康谈心谈话、提醒谈心谈话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三是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省委坚持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文件专门规定开展提醒谈心谈话,明确了5种具体情形,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和帮助,教育干部认识存在的问题,帮助其分析原因,提出改正措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同时,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

  这个文件既坚持了过来干部谈心谈话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又结合当前干部队伍的实际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最大的亮点是体现了时代特征、彰显了人文关怀,充分体现了对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的指导思想,对于营造团结和谐的党内生活氛围,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问:我是湖南卫视的记者,现实中,有些年轻干部表现出实际工作能力不足,有些年轻干部还有眼高手低、心浮气躁的毛病。请问林部长,在大胆选拔年轻干部的同时,如何促使年轻干部沉下心来扎实干事,健康成长,建功立业,省委文件在这方面有何保障措施?

  林武: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严格要求是前提,加强培养是基础。针对年轻干部的特点和现状,文件中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培养锻炼的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抓好年轻干部的学习,在省、市、县三级党校专门开设年轻干部培训班,重点开展党的理论、党的历史和党纪党风教育,加强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知识培训;选送年轻干部到国外境外开展专题培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二是推进多岗交流。比如,加大党政机关内部轮岗交流力度,推进党政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年轻干部交流;选派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选调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任职;选派年轻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有意识地安排年轻干部在地方和部门之间交流任职。通过多层级、多类型、多岗位的交流任职,让年轻干部丰富阅历,提升能力。三是注重实践锻炼。比如,强调“把县乡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主阵地”,选调生一般要在乡镇街道工作二年以上,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公务员要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锻炼。对缺乏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有重点地选派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地方加强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增强他们艰苦奋斗意识,提高做好实际工作、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四是强化作风锤炼。强调“对年轻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加强党性锻炼,培养优良作风”。针对年轻干部特点,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克服急功近利心理和浮躁情绪,保持谦虚谨慎、勤政务实的作风,在实践中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提问:谢谢,我是中国新闻社的记者,请问孟处长,《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和配备管理的意见》下发后,省委组织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文件规定落实?   

  孟祥利:严格干部职数管理,是中央和省委的一贯要求,也是我省加强干部工作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在这方面态度坚决,要求明确。为确保文件规定落实到位,我们着重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摸清底数。更新完善厅级非领导职数台帐,摸清厅级非领导职务的核定数、实配数,是配多了还是配少了,把“帐”算清楚。二是严格配备。配备厅级非领导职务,包括提任巡视员的,文件要求必须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配备,坚持做到“有缺才补”,不得“先进后出”,明确“凡没有空缺职数的单位不得呈报厅级非领导职务任用事项”,省委组织部将按此要求严格把关。三是加强检查。对各单位执行文件规定的情况,包括全省各级各部门配备其他层次非领导职务情况,省委组织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文件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提问:我是湖南新闻频道广播电台的记者,当前,社会各界对选拔年轻干部比较关注,一些地方选拔年轻干部一度成为舆论的焦点,有的提出了质疑。请问林部长,省委在出台的意见中,对于确保年轻干部选拔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有什么样的考虑和制度安排?

  林武:正确处理加大选拔力度与确保选拔质量的关系,正确处理选拔任用与培养锻炼的关系,真正使我们的年轻干部选得准、干得好、能服众,是省委出台意见时重点考虑的问题。一是严格选拔标准。文件特别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探索建立年轻干部科学考评办法”,“切实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实绩突出、作风扎实、群众公认、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强调"对安心基层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得到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在处置重大事件、承担重要任务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年轻干部,经考察一贯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重用"。二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省委明确要求“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年轻干部的主要方式”,要求各级党委“每隔一段时间拿出部分重要职位,适当放宽资格条件,公开选拔年轻干部”。规定“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竞争上岗力度,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供机会、搭建平台。”通过开展竞争性选拔,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好中选优,保证质量。三是明确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必须把握政策、坚持程序、端正导向,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既要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又要遵循干部工作规律,防止急躁冒进、拔苗助长;既要注重量的目标,又要把握质的要求,防止降格以求、表面达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程序、原则办事,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独断,杜绝借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之机搞任人唯亲、搞照顾性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欢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干部选拔任用特别是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行监督,让我们共同努力,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最坚决的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以及各位领导的回答。以往人事工作比较低调,总是披着神秘的面纱,这些年随着中央党务的公开,揭开了组织部门人事工作的面纱,主动向社会媒体发布人事变动的信息,体现了省委也包括省委组织部门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也希望通过信息的公开,通过媒体的传播,组织人事工作,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并且也通过我们这种发布,使广大的干部群众,知晓我们重大的决策,确保干部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我们作为媒体,应该就这些文件的主要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为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促进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现场图片

相关阅读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推进干部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厅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等四个文件的新闻发布会

744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