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浏阳长兴湖壹号《东湖广场》房屋问题的信访报告-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关于浏阳长兴湖壹号《东湖广场》房屋问题的信访报告
办件编号 GZWD20170607455
来信时间 2017-06-17 来信人 袁平
办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于2016年10月份分别购买了东湖广场1栋、2栋、3栋和13栋的4、5楼,因该房属于东湖广场房交会期间的特价房,所以在购房前反复询问了置业顾问,特价房是否是因为底楼层存在某些因素缺陷才特价处理的?置业顾问肯定的回答是:我们18楼跟30楼也都是特价房,特价只是因为本地人的一些迷信等因素原因才特价的(18楼是因为十八层地狱),明确房子无任何缺陷,与样板房是一样的(当时因为购买的楼盘在施工中不能进去看,故当时只看了同房型的高楼层)。2017年2、3月份我们陆续进去看了自己的房子,都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一共有十多套这样的房子。我们的通风落地窗阳台变成了小飘窗,阳台的砖砌高度已达103cm,通透的大阳台变成了像地下室一样的采光,卧室的窗户更是全封闭式,完全打不开,这样的房子作为居家实在令人无法接受。 因为这个原因多次与房地产开发商各领导协商,3月11日下午2点,置业顾问、经理、工程部实地陪同勘察,确定房子阳台与房间窗户过高导致采光不好的情况属实,晴空高照室内光线暗淡,房子设计确实存在缺陷,当时陪同的这些管理人员答复说3月14日前给准确回信是否按照图纸进行整改,3月18日却接到置业顾问电话通知说不能改动,但也未告知处理方案,接下来就是我们多次前往售楼部协商,反反复复协商仍然没有任何回复。 长兴胡壹号(东湖广场):1、在反复询问的情况下还是隐瞒事实,欺诈我们购买问题楼房;2、住建局实地勘察房屋阳台,卧室窗户为全封闭式,窗户完全打不开,确实存在严重采光、无光照、通风问题;3、开发商不愿意承认,更不愿承担这个的责任;态度强势,不接受业主前往长兴胡壹号反应协商解决方案,也不出具合理的解决方案,故意无限期拖延不解决。4、通过浏阳市市长信箱反馈问题,再由浏阳市住建局领导实地勘察,中间协调处理,浏阳市住建局电话回复为银天长兴湖壹号愿意对房子进行整改。但现场整改实际整改情况为:只是将原来的客厅103cm高的窗户改成90cm高(此处本应该是阳台落地窗的),这样的整改对室内通风、采光根本没有起到任何的改善,包括卧室的窗户未做任何改动。 现请求相关部门领导能再次为我们这十几户业主做主,让强势的长兴胡壹号开发商能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能让我们老百姓与强势的开发商能平等、友好的协商、让我们小老百姓们能在政府的保护下得到老百姓应该享有的公平公正的权益。 报告人:长兴湖壹号(东湖广场)问题户型业主 2017年6月2日星期五 1栋 405 李满 13974859184 1栋502 彭云 13808435902 3栋405 黄燕 15073125878 2栋402 傅波涌 13974983509 3栋402 袁平 13549678815 13栋503 邹嘉陵 13974809354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7-07-10
答复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复内容

你的投诉我厅已收悉。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你反应的信访事项,我厅已督促长沙市住建委调查处理,并要求该单位将受理情况于15日内书面告知你。逾期未收到书面情况,请你与长沙市住建委金晓含同志联系。联系人:金晓含 0731—8866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