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一年转正是否可行?是否影响人事调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特岗一年转正是否可行?是否影响人事调动?
办件编号 GZWD20170406853
来信时间 2017-04-09 来信人 李亮
办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解惑。 本人想咨询一下,有关夫妻两地分居,一方为特岗教师,想申请调动的事。本人为湖南省一名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一般来说特岗教师为三年转正,但是本人所在服务地为自治县,这里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尤为缺乏,为留住乡村教师,此县在三年服务期限不变的情况下,实行特岗教师第一年转正。请问领导,特岗教师第一年转正是否可行?是否会对人事调动产生影响? 望领导能给于答复,谢谢!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7-04-24
答复部门 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李亮同志:
    您的来信《特岗一年转正是否可行?是否影响人事调动?》收悉,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和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特岗教师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特岗教师在上岗前与设岗县签定聘用合同,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满后,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转为正式教师,纳入编制管理,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本人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统筹安排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您反映江华县“实行特岗教师第一年转正”的做法,是江华县有关部门根据本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具体做法,其具体的政策解释由江华县有关部门负责,但应符合湘教发〔2009〕28号文件和湘教发〔2013〕13号文件总的规定精神;根据有关规定,特岗教师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不能调动工作岗位。 湖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