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 娄底市新化县金凤乡光辉村发生山体滑坡事件 | ||
办件编号 | GZWD20160705151 | ||
来信时间 | 2016-07-20 | 来信人 | 侯嘉陵 |
办件内容 | 7月4日娄底市新化县金凤乡光辉村发生山体滑坡事件,损毁房屋一座,山体滑坡滑下的石头在半山腰,下雨时还会缓慢向山底移动,山底有房屋数十间,良田四五十亩,至今过去两周有余,大部分天气尚好,未见任何行动,有关部门是否采取措施,对山体滑坡滑下的泥土进行加固或运走,防止某一天突然滑下掩埋村民的惨剧。 |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 2016-07-28 | ||
答复部门 | 省民政厅 | ||
答复内容 |
您好,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据我们了解,网友反映的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御属国土部门工作职能,建议联系当地国土部门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