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倒塌,恳请棚户区改造-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平房倒塌,恳请棚户区改造
办件编号 GZWD20160605035
来信时间 2016-06-29 来信人 蒋胜利
办件内容 厅长同志:你好! 本人蒋胜利 现年龄64岁 是原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纺织厂退休工人。80年代原纺织厂分配入住南区4排2栋4房已达30多年了,平房的建造时间超过45年,由于原单位倒闭,这20多年都是本人来维护平房修缮。2016年湖南雨水非常多,恶劣天气反常。造成我的房子,不同程度开裂,漏雨。16年5月4-6日道县遭受百年不遇龙卷风和特大暴雨袭击。我隔壁2-3号平房由于年久失修,加之特大暴雨将墙体漏倒。现在国家大力对工厂的老平房进行棚户区改造。请求政府机关,请求领导同志关心一下,我们老工人的住房问题,我们由于文化低没有向上反映述求的渠道,只能来信访信箱向厅长反映,请你帮帮老工人。感谢!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6-07-06
答复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复内容

省住建厅:
      根据来信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核实情况汇报如下:一、道县纺织厂职工蒋胜利房屋基本情况原永州市道县纺织厂职工蒋胜利现居住在厂区公房4排4号房(4排号房屋共十二户,现只有蒋胜利等两户在住),该房屋为以息代租公房,属于六七十年代的老旧职工房,类似旧房总计约500户,房屋破旧,基础配套设施差。特别是蒋胜利隔壁的房屋(无人居住)在5月4日大暴雨中受损严重,屋顶泥瓦垮塌,安全隐患很大,使蒋胜利居住和生活受到影响。二、已完成的工作道县已将永州市道县纺织厂申报纳入“道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并对厂区房屋进行了详细摸底,访问并了解到蒋胜利等职工对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强烈愿望。道县房产局多次就厂区旧房户过度一事进行协调,提出先提供一套廉租房给蒋胜利居住予以过渡,但是蒋胜利没有同意,蒋胜利要求必须满足以房换房,也就是按产权房进行征收补偿安置后才愿意搬迁。由于道县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没有落实,住户多,拆迁困难大,导致改造工作进展较慢。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文明新道州,县政府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纺织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实施纺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7月份启动棚改实施方案,签订拆迁安置协议,10月份启动安置房建设,年底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永州市房产局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