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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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严肃查处武冈市教育局纵容安乐中心小学内违规举办幼儿园的 报 告 尊敬的省政府、教育厅领导: 您好! 我叫任银芳,是湖南省武冈市安乐乡独山村村民,现年30岁。毕业于武冈师范幼师专业,有着10多年的幼教工作。 2016年5月,根据就近入学原则,为方便本村幼儿入园,应村民要求,拟自筹资金60万元,在本村开办一所幼儿园,经过积极筹备,我园已初具规模:拟办大、中、小共三个班,建筑占地面积400余平方米,建筑总面积900余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300余平米。以安乐乡最高标准打造一所让家长满意农村幼儿园。 2016年6月2日,我到安乐中心学校(学区)领导递交办园报告,但是该领导以我办园地址与安乐中心小学内的幼儿园距离过近为由,不予批准。 社会力量办学是国家政策支持鼓励的,且教育部门多次下文,(湖南省政府办[2005]43号文件,湖南省教育厅[2006]49号文件,湘教发[2009]36号),明确指出:城区内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再附设开学前班和开办幼儿园,更不得把入学前与其小学入学挂钩。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1月颁布的《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举办“校中的民办校”或“校内的民办班”,已办的应立即予以清理,今后一律停办这类校中校(班)严禁搞“一校两制”。 安乐中心小学幼儿园本期有幼儿130余人,仅三间教室,三个班,大班60余人,严重超额,跟小学生在同一栋教学楼内,根本不符合办园条件。但是,现在武冈市教育局竟然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对我依合法途径及程序申办的幼儿园全力阻挠,不予批准,而对小学内以年租金4.28万元承租举办的违法幼儿园大力支持,可以想像,安乐中心小学内的违法幼儿园的举办者后台有多硬! 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律尊严,强烈要求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厉查处武冈市教育局违纪违规、不作为的种种行为,维护民办幼儿园的正当权益,让我市的民办幼教事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良性发展。 武冈市安乐乡独山村 任银芳 15773903497 2016年6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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