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东方名城楼盘手续不全强制业主收房-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衡阳市东方名城楼盘手续不全强制业主收房
办件编号 GZWD20160304105
来信时间 2016-03-21 来信人 朱文杰
办件内容 两书一表不齐全开发商强迫业主收房 2月28日是东方名城业主收房的日子,确切的说,是强迫业主收房的日子。一大清早,就有不少业主便急不可耐聚集到了门口,为长久以来的多宗问题讨说法。“只有两书,没有竣工备案验收表,叫我们怎么收房?”根据业主的反馈,东方名城自2011年开盘以来,就多次推迟交房时间。 业主刘小姐表示,她是最早的一批业主,东方名城还没开盘,2010年5月就买了这里的房子,当初是要准备拿这套房子做婚房的,现在却只能在外租房住。2012年11月15日,到了预定的交房时间,这边的置业顾问打电话告知她由于工期延误,可能要等到12年底才能交房。刘小姐不以为然,想着也就个把月,谁知到了12年底,这边的工作人员又来了电话,说是要等到2013年7月30日才能交房,期间延期交房的补偿却只字未提,多番交涉下才对方才承诺赔偿违约金。事后刘小姐才知道,每批业主签的赔偿协议金额和形式根本就不统一,定期和活期的,衡量的标准在哪?至今没有说法。 公摊面积较承诺高出近一倍 多出的5㎡也不知道去哪了 “之前承诺的14%的公摊面积去哪了?” A1栋的业主李女士气愤道。早在11年李女士来看房的时候,接待她的置业顾问明确告诉她,公摊面积是14%左右,最高不会超过18%,最后是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说明书》上显示,房子的公摊面积达到了24%,“当时就冲着这电梯房的公摊面积小才来买的,现在达到了24%,那这套房子买了还有什么意义?” 蹊跷的是,李女士在12年5月左右接到了楼盘售楼处的电话。工作人员声称,相关部门测绘出李女士的房子面积比原来的购买面积多出了5㎡,需要补差价。李女士当时没多想,既然房子比原来更大了当然是好事,况且12年的房价要比11年的房价上涨不少,很快把5㎡的钱交了。 等到收房的时候,李女士傻眼了,两书上印着的户型面积和自己当初拿到的楼书压根一模一样。多出的5㎡去哪了?李女士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备案验收表,对方却推三阻四,却态度强硬要求收房,扬言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收取物业管理费。 电梯主板被拿走开发商和承建商债权纠纷 业主代表胡女士坦言,买下东方名城的房子之后,就踏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延期交房、电梯主板被拿走等大大小小的问题不胜枚举。去了市委、区政府,协商会议开了不少,台面上谈好的协议真正到实施的时候,开发商却大打折扣。 胡女士向我们出示了多张照片,房子的外立面、楼梯道赫然印着“欠债还钱”四个大字,开发商和承建商各执一词,矛盾重重,承建商认为开发商拖欠给承建商的费用一直没有结清,人却不见了踪影。眼看着业主收房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今年1月10日,是衡阳县质检局来验房的日子,承建商便提前将电梯主板拆走了,并且将进出的大门也被焊死了,第一次验房搅黄了。1月20日,东方名城的业主集体联合反抗。21日,在多方压力下,承建商才将电梯主板交出来,强制验收。事情告一段落后,在2月28日业主收房前,承建商又再次将电梯主板取走,业主们纷纷叫苦不迭。 如果开发商不能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就不能证明表内各项目是否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比如竣工质量、规划管理、消防安全等。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竣工备案验收表,这几栋楼房相当于“黑楼”,那么业主们很可能无法办到房产证,如果贸然收房,那么便说明购房者已经认可了房屋质量,等装修过后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或是房屋本身再出任何质量问题,业主维权之路将更雪上加霜。 记者致电了开发商法人代表左朝阳,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这样的反应,业主们都已经习惯了,问题始终无法解决。他们希望开发商方面能处理好与承建商之间的矛盾,交还电梯主板;尽快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落实业主房屋面积大小;对于延期交房的赔偿事宜,能够给出明确的标准。 望省领导重视此事!!!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6-04-28
答复部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答复内容

朱文杰,你好!你的信件收悉。我厅将此信转至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衡阳市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方名城”项目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五证齐全。建筑面积:65663平方米,住宅套数:478套。公司法人代表:左朝阳。该公司资质于2015年6月到期自动作废。经调查:该项目因开发商与施工方存在工程款结算纠纷,施工方一度停工,导致延期交房。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备案手续未办理完成。开发商与施工方正在打官司。项目所在地的珠晖区政府已进行协调处理。有关延期交房的赔偿事宜,建议业主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应条款,与开发商协商。若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