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 当兵入伍12载,转业安置无人管,跪求厅长做主,还我正当权益 | ||
办件编号 | GZWD20160304056 | ||
来信时间 | 2016-03-10 | 来信人 | 吴科 |
办件内容 | 尊敬的省厅领导: 您 好! 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先说声抱歉。我是武警娄底市支队2011年度转业三级士官。姓名吴科,1999年12月入伍,2011年12月服役满12年从部队转业,完全符合国家的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最新湖南省安置条例。按国务院和军委签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列》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娄星区民政局本应2012年下半年就安置工作上班。为何到至今都未给予我正式安置。在我长达三年的时间找区委区政府各级领导申述后于2014年年底马上把我丢到了洞新大市场且没有任何编制。单位报到后给予的答复就是等通知至今。这严重违反国家施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严重损害转业士官应得的的合法权益。而且这一安置属于明显的歧视性安置。在此特向领导作详细申诉和辩解。 转业士官是国家指令性安置,也就是硬性安置,没有附加条件,只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就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退役士兵。为什么要把一个服役期满12年的三期士官安置在娄底大市场连编制都没有的单位,各级财政给我们的钱哪去了?这样的安置叫什么安置?转业士官安置在某个单位,就是这个单位的正式人员。怎么把我们安置成“编外人员”(非正式人员)?而我们的转业安置资金是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这也说明我们是单位正式人员。编外人员是指单位计划编制之外的人员,也可以理解为非正式人员(非正式工)或编外招聘人员,这种安置符合国家的安置政策吗?我们堂堂正正为国奉献十几年,当的国家正式兵,怎么转业回来就安置成临时工了。(合同制工人分两种:一种编外合同工,属于临时工,没有编制;一种是编制内合同工,有编制,属于正式工人,也需要签合同,而事业单位没有编制的都是属于临时工人。)国家兵役法规明确规定是不允许带有歧视性的将转业军人安置成临时工性质的人员。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为何我到现在都没有上班??? 安置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对“同等条件人员”,国家部委明确解释是接收单位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职工。所以说我们应享受正式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证明我们是单位正式人员,不是非正式人员。经查证资料,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分为以下几种:1.正式工(包括编制内的长期合同工)2.编制外的长期合同工(非正式工)3.编制外合同工(非正式工)4.劳务合同工(非正式工)5.临时工。在人员构成上只有第一类人员是单位正式人员;在福利待遇上只有正式工(编制内的长期合同工)享受同岗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这又与国家和湖南省安置条例中关于转业军人待遇相吻合,更说明我们是单位正式工。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湖南省安置办法明文规定:‘‘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我等待安置近五年了娄星区政府为何还一错再错把我丢弃到一个没有任何编制的且即将改制的洞新大市场?为何那些当了两年兵,五年兵的反而有班上?为何比我晚退伍几年的都已按正常安置时间上班? 安置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2005】23号、湘政发【2012】34号文:“因地方政府或接受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地方政府或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就业安置介绍信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基本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难道这都是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省人民政府吹泡泡忽悠小老百姓的吗?法治中国,法治湖南怎么还是这样没执行力?我想请问为何我等待近五年没有安置,为何待安置期间政府和民政局至今没有给予我一分钱生活补助费,任由我们这些为国家奉献了十几年的老兵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难道任由我们所有的转业士官不是因为自身原因而被逼流落街头,造成社会不安定。娄星区民政局为何一句’’什么都没有‘‘就解释了所有疑问?现如今我爱人由于身体原因一直下岗待业在家,本人也由于已经近五年因为安置的事情在各级行政部门疲于奔波申述,受尽了衙门内的冷嘲热讽,导致我根本没有心思打工养家糊口。生活已经陷入极端艰难的处境,连小孩都只能送由家中老父母抚养且没有给任何生活费。我为国家奉献了十二年青春,现如今却落到这样悲惨的下场。请问国家的政策是否只不关心娄底的转业士官? 对于退役士兵,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军委办公厅以及湖南省民政厅和财政厅专门已连续下发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意见的通知和关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发给生活补助费问题的通知。而娄星区政府和民政局为何继续用自己所谓的‘’土政策‘’忽悠我。在此跪请省厅领导能做主让我能得到应有的合法权益。督促娄星区区委区政府重新给予安置合理编制。感谢 申诉人:吴科 联系电话:13407388516 |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 2016-03-18 | ||
答复部门 | 省民政厅 | ||
答复内容 |
已电话答复本人,其属于政府安排工作的重点安置对象,应当在安排的岗位上有所照顾,但没有政策明确必须解决编制。娄底市、娄星区采取公开安置岗位,考试考核择优选择岗位的做法符合要求,已建议本人尽快到单位报到上班,同时督促娄星区切实落实政策,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