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 为什么湖南的退伍军人一次性补助比其他省的都要少 | ||
办件编号 | GZWD20160103878 | ||
来信时间 | 2016-01-27 | 来信人 | 彭波 |
办件内容 | 作为今年从新疆退伍回来的一名退伍军人,看到现在的政策,确实有点寒心,相比同批退伍其他省份的,落差确实挺大的,而且在新疆西藏当兵待遇都一样,真让人挺难接受的,真是这样下去,谁还愿意去那些艰苦边远的地区 |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 2016-02-04 | ||
答复部门 | 省民政厅 | ||
答复内容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13﹞16号),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每服役一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征集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状况确定。目前,我省14个市州补助标准为每服役一年2000-4500元不等。据了解周边省区,湖北省补助标准为义务兵5000元/年,士官1800元/年;江西省义务兵、士官均为4500元/年;贵州省义务兵、士官均为3600元/年;广西自治区义务兵为4500元/年,士官1000元/年。因此,湖南的补助标准偏低是客观事实,但也不是最低,主要原因是湖南兵员征集任务较其他省区重,地方财政收支状况不平衡、负担能力有限。另外,您反映在新疆和西藏当兵待遇都一样,这是参照军队划定艰苦地区的标准掌握,从一定程度上讲西藏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要更艰苦,具体事项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回复您,在此不再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