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 低保户治鼻咽癌可以多报销一点吗? | ||
办件编号 | GZWD20151003331 | ||
来信时间 | 2015-10-15 | 来信人 | 陈先生 |
办件内容 | 您好!我是邵东灵官殿镇的,是低保户。我有个问题想请问一下,我妻子去年得心脏病去世了,今年6月份我又查出得了鼻咽癌,在长沙治疗花了6万多(8月10号出院)。听说低保户可以多报销一点。请问是这样的吗?如果是,那我需要办哪些手续?在什么部门办? |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 2015-10-26 | ||
答复部门 | 省民政厅 | ||
答复内容 |
陈先生,你好!你的来信已经收悉。按照省医疗救助政策规定,鼻咽癌目前暂未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低保对象没有多报销这一说法。但你可以根据政策,到邵东县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具体程序是:个人提出申请,附上身份证、低保证、医院诊断证明、医院出院结算发票复印件等,到乡镇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后即可获得救助。具体可咨询邵东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