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 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小孩如何上户口 | ||
办件编号 | GZWD20130101101 | ||
来信时间 | 2012-12-03 | 来信人 | 黄凯平 |
办件内容 | 我和妻子都是娄底人,但现在我是广州的集体户口,妻子是长沙的集体户口,今年8月小孩出生,因我们都是湖南人,不愿意让小孩上外地户口。9月份准备申办长沙户口时,得到派出所的答复是集体户口无法上户口,需要先买房。 因为户口都迁出来了,小孩的户口也不无法在老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边办理。另外广州集体户口也不办理小孩户口。 故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小孩应该如何获得中国公民的身份?如果买不起房的集体户口的人,小孩成为正常公民的权利否被终身剥夺? 另外,也想向您打听一下,不允许集体户口的小孩申报户口是哪个部门规定的,其依据是什么? 期盼回复! 此致! 祝好! |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 2012-12-12 | ||
答复部门 | 省公安厅 | ||
答复内容 |
您好。首先,并没有小孩不能落集体户的规定,但由于集体户一般是由单位负责管理的,要落在某单位的集体户上需征得该单位的同意。其次,如所在单位确实不愿意接收您小孩的户口,而您(或您妻子)又不符合家庭户立户的条件,您(或您妻子)也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同一城市的愿意接收您(或您妻子)户口的亲友家庭户上,然后再将小孩户口随您(或您妻子)落在该亲友家庭户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