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对生猪养殖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咨询-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关于对国家对生猪养殖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咨询
办件编号 GZWD20130101610
来信时间 2011-09-05 来信人 吴红云
办件内容 我是外出打工12年,去年回家乡从事生猪养殖行业,并有了一定的规模,知道国家对养殖业有扶持政策.这样能减轻创业的资金负担,所以想咨询一下我省出台对此行业扶持的优惠,包括申请需要哪些条件,在哪里能申请.谢谢!!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1-09-30
答复部门 省农业厅
答复内容

吴红云同志:
    您的来邮收悉。现就你建议中您所提到的关于生猪养殖国家扶持政策的问题答复如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生猪产业发展。200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出台了发展生猪产业多项措施,这些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生猪良种补贴等。其宗旨是推进生猪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生猪产业提质升级,大力发展健康规模养殖,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生猪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市场供应不出问题。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扶持均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扶持的基本条件是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实行自繁自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及基本的粪污处理设施。
    由于每个县获得的国家扶持政策不尽相同,并且所有相关政策的执行都由县畜牧水产局具体负责,您想具体了解国家生猪养殖扶持政策内容以及申请国家政策扶持,请向当地凤凰县畜牧水产局垂询。感谢您的来信。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