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67岁的老人能否办老年证-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湖南的67岁的老人能否办老年证
办件编号 GZWD20130102498
来信时间 2009-10-31 来信人 朱娟英
办件内容 我父亲随我在北京生活,已经67岁,如果有老年证,可以在交通、参观和医疗上享受一些便利,但咨询湖南当地的劳动社会保障机构,需要70岁才行,在北京65岁就可以享受了,请咨询此事如何解决。多谢。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09-11-11
答复部门 省民政厅
答复内容

    感谢朱娟英同志对我省老年人的关心,所咨询的鬲也是广大老年人关心的问题。
    2001年1月,省人大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对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作了以下具体规定:70岁以下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享受优先购买车票、船票,优先上车、上船、登机,到医疗机构就诊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进入公园、风景名胜、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参观游览,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从2008年开始,由省老龄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出台我省析的老年人优待政策,目前,有关优待条款正在协调商榷之中。随着我省经济水平的发展提高,广大老年人一定会在生活中享受到更多的优待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