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非转农”的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关于户口“非转农”的问题
办件编号 GZWD20130102560
来信时间 2009-09-26 来信人 刘声义
办件内容 本人是于2001年中专毕业,于2004年将户口迁移回家里,当时不了解户口性质,变成了城镇户口,现在无固定工作,想迁回农村。依公安厅回复类似事件,取得原籍村组村民90%以上的同意,并签字加盖指印→向原籍派出所提出“非转农”申请,但湘乡市虞唐镇派出所办事员声称无此办理程序,不予理睬。不知是我市户籍管理不一致,还是我们当地派出所办事不力。如果是不为民办实事,不知上级政府是否会管。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09-10-28
答复部门 省公安厅
答复内容

按照规定,当学生接到大学通知书的时候,他的户口就已经转为了城市户口。毕业后,不管他在哪里落户,城市户口的性质都保持不变。如果想要将户口迁回农村,就必须先将其户口落户为城市户口,然后再向自己村的村委会提出将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的申请,只要获得村委会的同意,就可以将孩子的户口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