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利民:关于您向“公众问答”反映空挂户住房保障的问题我厅已收悉,我厅非常重视,根据身份证信息,您系长沙人,我厅要求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对您问题予以研究,现一并答复如下:一、长沙市住房保障情况长沙市现行住房保障方式有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等,主要解决城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m?)家庭的居住问题。二、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条件一般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户口: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长沙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及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的离异、丧偶或年满30周岁未婚的单身对象;2、住房:取得《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3、收入:符合长沙市城区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1893元),取得《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和《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三、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对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长沙市城区城市户籍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离异、丧偶或未婚,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一般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户口: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长沙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2、收入:符合长沙市城区住房保障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1893元,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低于2524元);3、住房:无房或住房困难。离异、丧偶或年满30周岁未婚的城市户籍低收入单身申请人,还须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为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对象。四、申请长沙市住房保障的途径如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等住房保障,可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区住房保障局进行咨询,并按要求提出申请。仍有疑问请致电0731-84662730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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