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放宽“专升本”报考条件-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微建议

标题 建议放宽“专升本”报考条件
来信时间 2019-08-29 来信人 省政协委员 邓子云
来信内容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选拔的本专科院校,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原意设置门槛选拔优秀学生读本科,但却让很多高职学生失去报考机会。国家已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应建立畅通的立交桥。因此,建议放宽条件自愿报考,给以更多公平机会。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19-09-06
答复部门 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邓子云委员,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确保 “专升本”推荐选拔严格坚持择优选优、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湖南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于 2018 年1月印发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相关规定。其中《办法》第四条规定: “‘专升本’ 选拔范围及比例。推荐专科学生参加“专升本” 选拔的本专科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 ),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 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 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但在当年“专升本”推荐工作中,据部分高职院校反就,严格按不递补的要求执行的话,会出现“专升本”报名人数严重不足,同时成绩排名紧随 20%的学生又没有机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厅于 2018 年 3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 2018 年“专升本”生源择优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1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第 1 条规定:“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分析今年 ‘专升本’各专业的报名情况,若报名人数不足的,报名人数可放宽到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
    您提出的“放宽条件自愿报考”的建议, 对推进教育公平很有意义,但目前在“专升本” 选拔考试工作由本科学校组织考试的情况下难以实现。 因为本科学校不是专门的考试机构,且“专升本”对应的专业门类繁多, 命题、组考难度非常大。 我厅也在积极向教育部建议,将“专升本”工作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范围,统一归口到考试招生部门管理,由其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招生,让所有应届高职毕业生都有报名资格等。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