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认-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咨询问题

主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认
咨询人 杨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咨询内容

你好! 请问集体组织经济成员是不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 在籍农业人口;2在本地范围内自有、共有或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长期、固定的住房;3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4履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义务的;5享有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权益分配的。 如果满足第2,3,4,5项,生活基础在农村,但户口是非农业户口,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业户口是不是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的条件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15-05-19
答复律师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黄婷
律师答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问题,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法规,回复如下: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以及“农业户口”是否是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的条件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应看该人是否以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此收货为其基本生活生存保障的职业。如果该人确属前述情况,则一般应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可以此判断你是否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