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我办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均可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我办书面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请注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立法建议应当包含项目名称、建议稿条文以及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等简要说明。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体现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的要求,突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重点。
三、我办对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将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进行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联系人:甘 乐
邮 箱:fzbzdc@126.com
电 话(兼传真):0731-89990739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