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以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自即日起至2009年11月10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现场报名等方式向我办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申请参加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体现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富民强省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并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包含项目名称以及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等情况的简要说明。
三、申请参加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的,报名时请提供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电话等基本情况和信息。
四、我办对征集的立法建议项目将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采取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进行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我办将根据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情况,采取科学、公正的方式、方法确定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代表,并在听证会召开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听证会代表,同时送交有关听证材料。听证会的时间另行确定和通知。
联系人:杨志华
电 话:0731-89990712
传 真:0731-89990711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九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