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一)-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湖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一)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3-16 10:22 【字体:

建议将第五十条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体措施,引导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建新拆旧,并组织土地复垦”修改为“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措施,对村民多占的宅基地无偿收归集体所有,优先用于符合政策的申请新建房屋的村民,多占的宅基地上若还有房屋,可以无偿用于解决低保村民住房 ”。

理由:第四十七条(三)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由于历史原因,有村民为改善住房,频繁新建住房,多处老住房遗弃或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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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邹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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