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决策部署,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15个关系国计民生重点行业和目标的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并于近期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地方标准公开发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并委托我代表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向各位介绍情况。
一、制定《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主要目的
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当前,我省反恐维稳形势总体可控,但受境内与境外、历史与现实、网上与网下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影响,我省遭受暴恐活动破坏和袭击的威胁仍然存在,反恐斗争形式依然严峻。为指导各有关部门、重点行业、目标单位扎实开展好反恐怖防范工作,实现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化、制度化、长效化,省反恐办紧密结合我省反恐怖防范工作实际,按照“设计标准化、防范实战化、管理信息化”的总体思路,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通过严格标准、严明要求、严抓落实,推动形成工作措施、范围、层级互补,工作目标、责任、体系互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反恐怖防范能力水平,坚决防止暴力恐怖袭击的发生。
二、《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过程
自2013年6月正式启动我省反恐怖防范系列标准编制工作以来,在国家反恐办和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省反恐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组织各市州反恐办和成员单位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标准编制协调组(通则编制组)和15个行业标准编制组,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和指导标准的编制工作。
标准的编制工作经过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标准编制的调研准备和启动阶段。由省反恐办组织,市州反恐办和成员单位牵头,完成了标准编制课题的前期调研、文件检索、方案制定等工作。第二阶段是标准的编制和运用试点阶段。标准的框架编制和15个行业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编写工作全面展开,并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先行试点单位的意见。第三阶段是送审稿的起草、征求意见和审定阶段。广泛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于2014年年初完成标准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形式予以审议通过。第四阶段是标准发布阶段。8月9日,省质监局以地方标准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颁布了《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并明确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三、《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由通则和各分则组成,通则是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通用管理要求,分则是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特殊管理要求。分则与通则配套使用,包括公共供水、道路客运站、大型企业、燃气行业、石化行业、党政机关、银行业、旅游景区、火力发电、民爆物品、医疗行业、星级酒店、商场超市、桥梁隧道、民用运输机场等15个重点行业。每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反恐怖防范等级划分、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严格遵循了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我省相关行业管理的规定,突出了“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别是在充分考虑行业特点、目标性质和我省反恐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反恐怖防范目标的规模、性质及其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了各相关行业、企业反恐怖防范的规划、实施和管理目标,填补了我省反恐怖工作行业标准的空白。这是推进平安湖南建设、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务实举措。我们衷心希望各行主管单位、责任主体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标准的督导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升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筑牢反恐怖防范工作的人民阵线。
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以及中央驻湘、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各位长期以来的宣传和监督,是我们做好反恐怖工作的巨大动力。恳请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全省反恐怖工作,共同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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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