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计划生育工作是基本国策,大家对这个事情了解得比较多。但是,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用地也是我们的一个基本国策。所以,为了切实落实中央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耕地保护与土地节约利用工作。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出席台就坐的还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张永忠,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产管理处处长王宽苏。下面,先请孙敏总经济师发布新闻。
孙敏: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我国人口众多、耕地资源相对稀缺,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1991年,国务院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作为基本国策,并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的颁布日确定为全国土地日。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上升为基本国策。2012年,党的十八大又将建设生态文明,全面促进资源节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今天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切实落实党中央精神,进一步推动湖南耕地保护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呼吁全社会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下面,我主要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粮食安全
我省是全国粮食主产省,以占全国3%的耕地,生产了全国6%的粮食,也是全国5个粮食输出省之一,但是我省人均耕地只有0.9亩,仅为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59.2%,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为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008年、2013年,省长与各市州长两次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国务院组织的历次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我省均名列前茅。二是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要求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在报批用地前,必须先行完成耕地补充,做到先补后占。建设用地审批中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一律上报国务院审批。省本级每年储备补充耕地指标3万余亩,对长沙、湘潭等无法在当地实现占补平衡的市州实行易地补充,全省连续14年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条例》,省委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等文件,省政府还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先后启动实施了环洞庭湖和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以及25个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实施各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9000多个,新增耕地160余万亩,整治耕地1000余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900余万亩,涉及行政村1万余个,新建和改造沟渠20余万公里、田间道路16万余公里及大量泵站、桥梁等生产生活设施,惠及项目区农民群众近2000万人。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2个等级,亩均增产粮食10%以上。四是切实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开展了124个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和地块。坚持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目前,全省耕地保有量621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27万亩,均高于国家下达目标数,确保了湖南粮食产量稳定在600亿斤以上,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
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
人多地少是我省的基本省情,节约集约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我省从制度保障、规模引导、市场配置、激励约束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3226亩/亿元下降到2012年的1452亩/亿元,下降幅度67.74%,超过预定目标1.9个百分点,节约的土地规模相当于两个中等地级市本级建成区规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省政府先后下发《关于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三个文件,全面建立了涵盖节约集约考核评价、用地激励、指标监管、共同责任、市场配置等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二是加强规划计划的总体管控。编制并严格实施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国率先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完成了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8448.18平方公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空间开发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工业用地定额,在用地预审、审核环节核减超标建设用地,平均每年核减用地达到了1.6万亩。三是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2008-2013年出让土地面积年均增长14.38%,招拍挂方式出让比重达到93.10%,高于全国平均91.2%的水平。在全国率先推广土地网上挂牌交易,122个县市区网上挂牌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四是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约束,对供地率连续三年没有达标的,暂停用地审批受理。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开发区,每年安排4500亩用地计划指标予以奖励。鼓励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对符合两个规划的地上地下一体式建筑的,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计算建筑规模,出让时不计收土地价款。对利用广场、道路、公园等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建(构)筑物的,出让时按同地段同用途市场价格的20%至50%确定土地价款。对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加土地价款。五是推广了一批新的节地模式。总结长沙新河三角洲人车竖向分流、武广新城立体分层建设、隆平高科技园多层标准厂房、莲湖农民高层公寓安置、城市道路压缩路幅优化空间布局,以及宁乡经开区公共资源共享、武冈农民集中成片建房、安化山地造城八种节地模式,并在全国得到推广。长沙市黎托片区成为全国三大节约集约用地改革创新试点之一,武冈、汨罗、望城、隆回等9个县(市)相继被评为国家级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三、推进耕地保护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工作安排
当前,我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资源保障和服务的重要职责。根据国家安排,我省在2020年前要完成331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下降31%,全省推进耕地保护与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任务十分繁重。而一些地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违法破坏耕地,土地批而未用和闲置浪费等现象依然存在,土地综合整治的标准有待提升。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国策意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在耕地保护与建设方面,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和离任审计,科学划定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监管到位”。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加强规划管理,建设项目应主动避让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受理,没有耕地占用计划、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一律不予批地。涉及基本农田的,一律报国务院审批。以环洞庭湖、娄邵盆地两个重大工程和25个连片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县为主战场,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创新土地整治模式,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探索开展“先建后补、以补促建”试点;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将项目管理具体事务下放到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省厅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督管理。
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按照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要求,从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存量挖潜、监督考评六方面出发,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除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区位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外,禁止涉及占用水田的调规,坚决杜绝“规划跟着老板走、政府换届规划换届”现象。组织开展第四轮开发园区(含省级工业集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启动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全面清理各种以低价供地为条件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工业用地零地价甚至负地价现象。探索建立工业用地租赁制、弹性年期出让制以及退出机制。全面开展闲置及低效用地清理,推广新的节地模式和节地技术。落实国家下达的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下降任务目标。确保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达标率达到100%。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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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产管理处处长王宽苏回答记者提问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张永忠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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