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在外地住院生育的有规定要准生证才能报销吗 | ||
办件编号 | GZWD20130101113 | ||
来信时间 | 2012-11-10 | 来信人 | 陈含艳 |
办件内容 | 本人嫁到广西,在广西办理结婚登记的,因为我户口未转入广西,这边不给办理准生证,说要回湖南去办理;但回到湖南,湖南这边说在男方登记结婚的要回登记地办理准生证,这边不给办理;两地相互推托几个月跑了几个来回还是不给办理准生证;现在小孩都已经出生了也入了户口,可现在回湖南老家保销农村合作医疗非要我们提供准生证才可以报销,请问政府部门我现在要怎么做才能解决报销问题? |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 2012-11-15 | ||
答复部门 | 省卫生厅 | ||
答复内容 |
国家新农合政策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费用可以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因此,我省各地规定参合农民住院分娩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准生证。因此,您在办理新农合补偿时须到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或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湖南省卫生厅合作医疗管理处联系电话:0731-84822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