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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身份证
办件编号 GZWD20130102356
来信时间 2010-01-05 来信人 徐慧星
办件内容 我的第2代身份证在09年1月份在湖南双峰办的,到09年12月时在外省办银行卡开户时被告知身份证不存在,于是本人到当地的派出所查询,在娄底市内系统上能查到,在湖南省的系统上查不到,在公安部的系统上也查不到。请问为什么?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2010-01-20
答复部门 省公安厅
答复内容

 近期,有部分群众反映在办理存贷款业务中,银行系统核查的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或在银行查不到身份信息。为解决该问题,公安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已于2007年9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明确人口管理系统网上信息与群众核对查询不一致时,只要公安机关出具有关证明,银行即可办理业务,具体方法如下:  
  银行给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核实。户籍地派出所予以受理并将核实情况反馈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回执”,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公民持“联网核查结果证明回执”到银行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