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答复
办件标题 | 关于新生儿如何上户 | ||
办件编号 | GZWD20130102465 | ||
来信时间 | 2009-11-14 | 来信人 | 黄勇 |
办件内容 | 我违法生育了第二胎,计生部门已征收了社会扶养费。当我带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上户时,派出所要我去社区开个证明。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去社区开个证明,我们夫妻俩户口都落在派出所,省公安厅新生儿上户办事指南明明写明只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并没有要求要社区证明啊。他们是故意刁难,还是另有原因,期盼答复。 |
受理内容
答复时间 | 2009-11-27 | ||
答复部门 | 省公安厅 | ||
答复内容 |
一. 申办此类户口所需的基本证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