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主题 | 我要离职,老板拒绝支付工资 | ||
咨询人 | 武晓冬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咨询内容 | 我和我妻子在桂东S201线A1合同段工作,自2015年3月19日进场,工地自2015年5月21日停工至今,我于6.10日向老板提出离职,要求结算工资,但是被拒绝,答复我们夫妻只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要离职剩下的钱就没有了。2015年6月17日,老板向我们支付了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4月15日的工资,扣除借支款项,我夫妻二人合计领到工资1250元,我打了个领条给老板,老板拒绝提供工资条。我可以提供影像资料、录音文件、项目部考勤表、会议记录以及我们的资料文件,这些文件可否作为申请仲裁的依据?自2015年3月19日至今,老板始终不予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下,1、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2、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多久我们才能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3、我们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及第82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老板双倍支付工资?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15-09-07 | ||
答复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黄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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