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主题 | 周某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能提供相关帮助的政府部门有哪些? | ||
咨询人 | 周秀芝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咨询内容 | 2011年1月15日晚,周某因参加公司(株洲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0周年庆典时被有安全质量的烟花横向炸到左眼球。事后相继在株洲市一医院、三三一眼科医院、湘雅附二、中山一医治疗,左眼被诊断为挫伤性青光眼,先后进行人工晶状体移植及修复黄斑裂孔手术。受伤后烟花公司和公司仅先垫付6000元和5000元的第一次住院治疗费,之后多次找烟火公司及公司协商此事均被予以拒绝和各种理由不予接见。目前周某家属花费的治疗费用已超10万。青光眼被称为光明的盗窃者,伤者最坏的情况就是双眼失明,而周某现在年仅26岁,医生曾私下对家属说明周某的情况并不乐观,要密切关注,千万不能让已经受了影响的右眼再继续恶化,饮食,休息都要相当注意,否则不能保证眼睛能用到50岁。在治疗的同时,周某家属多次找公司老板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周某本人被迫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因工伤认定时需要发生事故在场证明人的书面证词,而公司老板赵科峰早就在公司员工大会上恐吓所有员工说“谁谈这个事情谁就负责到底”。因缺少证人证词,工伤认定申请也无法继续。周某无奈继续寻找相关部门寻求帮助,信访局、职工维权中心,市长信箱等凡是认为能与这事沾上边的相关政府部门都去过很多回,结果都是惊人的类似:“不属于我们的范围”,把皮球踢到另外的部门。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12-07-09 | ||
答复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方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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