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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益阳市三人民医院该不该承担责任
咨询人 刘莉莉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咨询内容

   我孩子于2012年1月17日下午接种了流感疫苗,2012年1月19日凌晨3点多突然出现严重高烧惊厥现象,凌晨5点多急送到多到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接诊医生为三医院儿科刘医生,当时诊断为高烧惊厥,急性扁桃体炎。经三天住院治疗(与一支原体肺炎感染的孩子同住一病室)后似有所好转,于是经医院同意带药出院,但期间孩子一直病情反复,时有低烧,不得已于2012年1月28日再次入院。当时孩子高烧不退,经检查显示细菌感染的指标高。三医院儿科周主任和彭医生诊断我们孩子患的是不典型川崎病,当时我们就提出了质疑,因为当时小孩除了发烧超过5天外,完全没有其它川崎病的表征。但周主任很肯定地跟我们说,是不典型川崎病,必须进行静丙注射,不然等到川崎病的症状表现出来就晚了,并且说她以前治好过一个川崎病人,有经验,在她的说服下,我们被迫同意用了5支丙种球蛋白(2.5mg,5.0mg/50ml,华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20元1支)。同时还服了阿司匹林等对肝、肾、胃都有损害的药物,(当时我家小孩服药后呕吐厉害,到现在还有胃不舒服的病状,后来在省儿童医院尿检发现了蛋白尿,肝功能损伤!!!!!!!!),这样又拖到了2012年2月1日,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发严重,而且更让我们崩溃的是这天早上检查出了支原体阳性(1:160)!我们去问周医生怎么办,她马上说:“那就再打一次丙种球蛋白”!我们当时就知道这个三医院不能再呆下去了!!!所以我们多方委托熟人,于当天上午10点转院到湖南省儿童医院。
    进湖南省儿童医院,专家首先就排除了川崎病,经化验确诊为支原体感染和败血症,经8天的治疗,(包括对肝、肾修复治疗)感染指标降到正常值,我家孩子才算基本康复,于 2月9日出院,但出院后还需一直服用支原体感染药物阿奇雷素。
    后来,省儿童医院的诊断结果确凿的显示了三医院错诊了我家孩子的病症,并一直错误用药,造成我家孩子肝、肾功能皆出现损伤。误诊也许并不是错,做各行各业也会有个偶尔犯错的时候,但在三医院负责治疗的10余天过程中,病情一直没得到完全控制难道医生们不引起重视吗,不停下他们匆忙的脚步偶尔思考一下可能之前的判断有错误吗?要知道你们所负责的不是一个加工件,不是一个文案材料,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是一个才来到世上仅仅一年多的孩子啊。
    再者,为什么安排我们的孩子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孩子同住一室?当时我们提出了异议,那个孩子的奶奶也要求不和我们住一块,当时我们对面隔壁都有空房,(现在那个孩子的奶奶也愿意出来证明!)但医生拒绝分隔,并保证绝不会感染(在后来孩子已经被交叉感染支原体病毒的确凿化验结果面前他们承认了感染事实,但拒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过与那个孩子家长的沟通,我们得知那个孩子之前也并未感染支源体,在三医院住院治疗后才出现相关病症,之前也是与其他有传染病源的孩子一起同住。由此可见,三医院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是偶尔现象。
    在三医院错诊期间的昂贵药物和治疗(这些不但没给治疗我家孩子的病起到任何作用,反而损害了他的身体,唯一的好处就是医院大赚了一笔)费用,我们已经不奢望能够向医院讨回。但与患传染病的孩子安排在同一病室造成交叉感染,错误用药导致孩子肝、肾功能严重受损,这些明显是医院的过失,损害了年幼孩子的身体,给他带来了太多本不会承受的痛苦。以上都有材料作证。
    当2月21日上午我和孩子的爸爸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该院医务科反映此事时,该院医务科科长刘科长拒不承认过失,拒绝道歉,而且态度极其冷漠,说他们没任何责任要我们去鉴定好了(有录音)。
    我想咨询律师,这件事情,三人民医院要承担责任吗?难道这事他们没一点责任吗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7-04
答复律师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陈松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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