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上午上课期间发病,中午死亡工伤认定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咨询问题

主题 教师上午上课期间发病,中午死亡工伤认定问题
咨询人 梁经欣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咨询内容

尊敬的律师,
    您好,
    请问以下的事实陈诉,可以认定工伤吗?
    梁永乾同志,男,53岁,中共党员,小学高级教师,靖州县跟山口中心小学教师。
2012年4月24日,梁永乾老师与平常一样,按时到校上班,由于当日学校举行幼儿园开放活动,教导处便安排他代上二年级的第一、二节课(因该班教师临时调到幼儿园组织参加活动)。下第一节课(9点零5分)他觉得身体不适便要求谢远才老师捶背;接着又去上第二节课,下课后(10点20分)他又找谢远才老师为他刮痧,刮痧后略感舒服,他到操场走走晒晒太阳。后来到工会主席办公室与老师交流,便在工会主席办公室临时摆放的一张木床上躺着看书(因学校条件有限,老师都是五、六人共一个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也是工会、党支部、总务、政教四室合一的办公室)。中午一点左右(我校上班时间是从上午8点半到下午4点零5分),老师发现他脸上脸色发乌,便马上拨打120急救中心,医师到达后进行紧急抢救,然而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麻烦请问律师,以上的事实陈诉,可以认定工伤吗?
   非常感谢党有这个好平台与群众沟通。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12-06-25
答复律师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殷俊、方杨
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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