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主题 | 关于该有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 | ||
咨询人 | 曾幸元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叫曾幸元,1979年入伍,在藏海拔4500米以上工作至1995年转业到湖南省邵东县企业工作。现年51岁,根据劳人护【1985】6号得知:常年在海拔四千五百米以上的高山、高远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即55岁提前退休。在此之前有战友去市人社局办理提前退休时,市人社局说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军人不可以。请问当兵和当工人能否享受同一待遇?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12-06-12 | ||
答复律师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
律师答复 | 鉴于咨询人要求不公开或者咨询内容不宜公开,请咨询人在页面输入办件编号和查询码查询答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