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湘西龙山县宝塔村的村民,县里修路占用本村的公用鱼塘,面积约一亩左右.共补助60万元. 近百户村民累计共分五万元.余下五十五元.正、副两位村书记未经村民同意私自投资.还不承认有此款.请问作为老百姓的我们该怎么违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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