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存了两万在银行,她丈夫欠了高利贷两万,已还利息一万!债主到法院起诉之后冻结资金!而当事人和她丈夫四五年都没同居一直在外面养情夫!冻结之后他们离婚了!当时法院到当事人家送传单又没有送到当事人手里,也没写开庭日期!结果就开庭把钱划给了债主!开庭之前他们已经离婚!请问法院有没有不合程序!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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