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主题 | 老共产党员、老干部的丧葬费能不能解决? | ||
咨询人 | 邹杰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咨询内容 | 我父邹伯雄,中共党员,曾任祁东县木材公司(国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1955年参加工作,1983年于祁东县木材公司退休,2011年8月因病死亡,遗体进行了火化。我父生前一直在县人事社保所领取养老金(资金由县财政局社保股拨出),交足了县人事社保所的养老统筹金,祁东县木材公司于2004年破产,破产时公司剩余160万全部交到了县财政局社保股,请问有没有文件规定我父能否领到丧葬费和家属抚恤金。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14-04-30 | ||
答复律师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 ||
律师答复 | 鉴于咨询人要求不公开或者咨询内容不宜公开,请咨询人在页面输入办件编号和查询码查询答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