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主题 | 土地征收款我是否有资格分配 | ||
咨询人 | wanhui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咨询内容 | 您好!我是望城区居民,于2003年和前夫离婚,共有三个子女,儿子归我抚养,且我和儿子已单独立户,在2008年经望城国土局批准办了建房证在自留地建了一套合法房屋,户口一直在组上况且至今未再婚。在离婚之前1991年我和小孩他爸就出外做事去了,所以至今我还是在外打工没住在家里,因我组在今年三月份征收了十多亩水田,款项于四月份初已到村组,因我们那里即将面临大征收了,但由于组上一些人不同意我分此钱,说什么是土政策归定的,在四月十八号下午集体开会时我们要求队上成员当面出示若干年之前所谓的归定,可他们始终拿不出,结果大家不欢而散了,后来几位组上负责人说就我们这情况社区和组上会再召开一次大会讨论【因还有一个人情况和我一样】,可到今天组上几个负责人和社区都未给我们通知开会;所以,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来为权,请问您看可行啵?在此希望您能尽快给我们回复为盼!谢谢哦!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13-05-13 | ||
答复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胡远碧 方杨 | ||
律师答复 | 鉴于咨询人要求不公开或者咨询内容不宜公开,请咨询人在页面输入办件编号和查询码查询答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