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
主题 |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未按时年检处罚1000元法律依据是否成立 | ||
咨询人 | 李成便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参加机构代码年检时,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直接要我们交纳1000元罚款才能允许年检,在此之前并未接到过任何电话和信件等通知 多次说情都不理睬,无赖交完1000元罚款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质监罚字[2012]第[0901]号)并通过了年检.现对该处罚书上"违法事实:使用未年检的、失效作废的代码证.以上事实已违反《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七条,依据《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决定给予1、责令整改;2、处以1000元罚款."不服: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12-09-29 | ||
答复律师 |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王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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