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就业促进和职业技能培训“十五五”规划》(湘政发〔2026〕11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科学编制《湖南省就业促进和职业技能培训“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进而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一、编制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国务院印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编制就业“十五五”规划,是贯彻国家部署的必然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就业“十五五”规划纳入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清单,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就业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编制就业“十五五”规划,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十五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全省人口结构将持续深刻变化,就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编制就业“十五五”规划,也是系统谋划未来五年就业重点任务,全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湖南实践的重要抓手。
二、编制思路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系统谋划、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坚持对标衔接。全面对标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指标、任务举措、重大政策,充分衔接湖南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围绕湖南产业体系建设,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从产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多维度进行系统谋划。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就业结构性矛盾,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关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岗位的冲击,深入研判未来五年就业发展形势,前瞻谋划发展路径。四是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将就业优先导向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发挥我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形成协同发力的“大就业”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设置12项指标,部署了9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任务,设置了9个专栏31项重要政策措施。
(一)主要目标。《规划》提出到2030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设置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就业占全部就业比重、高校毕业生留湘率、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人数、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技能人才总数、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等12项指标。
(二)主要任务。《规划》部署了9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推动形成促就业工作合力;二是增强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协同性,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三是实施“技兴三湘 一人一技”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着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四是构建“产培评用”技能生态链,建设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五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着力吸引集聚年轻人留湘来湘;六是统筹各类群体就业支持,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七是健全创业扶持体系,放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八是完善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有效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九是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三)规划专栏。《规划》设置了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建设行动、“产业发展+”就业行动、“技兴三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产培评用”技能生态链建设行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计划、乡村就业增收行动、创业培训赋能行动、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等专栏。
四、主要特点
(一)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立足当前,突出稳就业、防风险、保重点,增强重点区域就业集聚能力,推动城乡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健全就业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底线,确保就业总体稳定。着眼长远,构建就业友好型人工智能发展路径,增强人工智能的岗位创造效应;持续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升调解仲裁效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着力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环境。
(二)统筹部署和重点推进相结合。全面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退捕渔民、超龄劳动者、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机制,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开展“智汇潇湘 才聚湖南”系列行动,全面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举措,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并举、留湘来湘并重。
(三)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将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工作的优先议题,健全目标责任、政策协同、资金保障机制,加大政策集成和服务供给,推动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吸纳就业活力,形成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就业的良性互动。
(四)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相结合。持续深化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机制,开展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立项、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影响评估,加强重大项目岗位信息归集、就业政策打包集成推送,强化就业政策与产业、消费、投资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同时,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我省12条重点产业链为牵引,实施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提升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五)岗位扩容和技能提升相结合。深入推进稳岗扩容提质,稳定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规模,促进服务业扩容提质,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行动,着力稳岗位、促就业。实施“技兴三湘 一人一技”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构建“产培评用”技能生态链,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着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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