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号)、《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务函〔2021〕15号)和《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考评方案〉的通知》(湘政务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各市州和县市区2021年“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进行了综合量化评价,形成了督查激励建议名单,现予以公示。
一、拟表扬激励市州
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湘西自治州。
二、拟表扬激励县市区
宁乡市、雁峰区、渌口区、湘乡市、北塔区、汉寿县、资阳区、江永县、芷江县、涟源市。
公示时间3天(自2022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向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行政效能处反映,联系人:周威远,电话/传真:0731-89990435。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