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6-20 15:55 【字体:

CSCR—2019—01013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9〕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4日

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

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年”“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以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速为目标,以巩固和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重点,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总抓手,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全面推进“一张表、一张网、一个厅、跑一次”(“四个一”)、“网上办、就近办、减证办、帮代办”(“四个办”),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到2019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目标任务

  (一)做实“四个一”工作,推进审批效能提速

  1.公布全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市“一张表”管到底

  (1)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最小化为原则,充分听取职能部门、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对现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统一标准,本轮机构改革到位后,按照“四级九统”的要求,组织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梳理本业务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各级各业务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事项名称、类别、编码、依据等方面在全市范围内规范、统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各部门网站办事服务站点进行同源同步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依托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成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数据库,出台《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督促落实“清单之外无权力”,实行“违规审批要问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审改办)、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2)完善各类办事服务清单。对照已公布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四办”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最新要求进行调整、完善并督促落实到位。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负面”清单。清理长期游离在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外、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的技术审查等“特别程序”,形成“特别程序”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3)加速审批流程再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对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清单增加的要素进行规范性填报,由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梳理本业务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要求,实现各级同一业务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环节、材料、时限保持一致。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按照省人民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要求,组织编制并出台“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对流程进行再造,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进行取消、归并、压缩,由事项审批牵头部门负责梳理“一件事” 办理流程,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形成“一件事”新的办理流程,为“全城通办”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2.整合审批服务系统,审批“一张网”联到底

  (1)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体系。由市数据资源局负责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对全市各类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全面融合“多规合一”平台、人才一体化平台、商事服务平台、公安便民服务桥等全市各类政务平台,2019年 9月 30日前与国家、省级平台完成对接,整合形成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一体化平台。严控各类业务审批平台建设,原则上应统一使用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平台业务性、专业性要求高的部门要求确保专业平台对接到位。建立长沙市政务服务业务审批平台建设管理制度,实行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清单管理,同类型的业务审批平台或未按要求改造对接的,一律不审批新项目。(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2)深化政务服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业务对接数据标准和公共端口使用标准,依托政务云完善长沙市统一归集、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数据存储、交换、共享、使用核心枢纽。强化长沙“城市超级大脑”支撑能力,搭建相应服务引入、软件开发及运行运营信息化基础环境,构建三类城市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规范,关联、对接或融合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机构的业务系统。建立数据按需共享机制,依托长沙市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利用,按照特定单位、特定行业、特定字段进行共享,确保能通过数据共享、网络核验、前序流程获取的材料不重复提交,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征信、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库,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实现全市范围政务数据归集,政务数据按需调用。(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打造高度便捷的移动办事终端。优化升级“中国·长沙”APP功能,整合市直各部门移动办事终端,汇集更多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打造移动端城市服务统一入口。加强与社会化机构或平台合作,拓展城市服务渠道,推动实现更多服务事项“指尖办”。加强宣传推广,培养群众和企业办事习惯,引导群众和企业从“线下办”向“线上办”转移。(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3.全面集成提效能,只进“一个厅”好办事

  (1)推动实体大厅“多门”变“一门”改革。制定《长沙市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标准》《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人员)入驻(撤出)政务大厅实施标准》等文件,明确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类型,明确事项进窗、撤窗、并窗及综合窗设置等标准,优化实体办事大厅窗口配置,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2)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根据受审分离原则,在各级政务大厅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改革,打造一支业务优、素质高、全能型窗口综合受理队伍。以群众关注度高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三类综合窗为重点率先推行,其他事务分类推进,到2019年10月31日前实现70% 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分类“一窗受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改革。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和实体综合窗为依托,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一窗收费”。完善长沙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探索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事前告知承诺 +事后强化服务监管”的信用审批模式。梳理、优化、再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组织编制办事指南,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精简前置审批条件,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确认类备案事项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工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5个工作日以内,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交地即开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推进“市场准入”综合窗改革。设置“市场准入”综合窗,梳理、优化、再造市场准入审批流程,组织编制办事指南,实行市场准入事项“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实现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在全市范围逐步推行开户即开业。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许可事项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编制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注销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试点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推进“不动产登记”综合窗改革。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受理、一站办结”(除法院拍卖、产权部分转让、赠与及拆迁减免等特殊业务外),梳理、优化、再造不动产综合窗口业务办理流程,组织编制办事指南,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交房即交证。依托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或其他政务大厅等增设不动产业务受理分厅,实现全市不动产业务就近办。(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3)实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巩固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扎实做到一个审批处(科)室管审批,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按照“应集中尽集中”模式,根据审批效率提升的需要,由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科)承担现场检查、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实质审查和技术审查职能,其他业务处(科)室负责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审批与监管相分离,切实做到行政审批权向各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科)集中并授权到位。随着“一张网”的完善,推动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电子监察到位。〔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审改办)、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4.全面拓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度广度

  (1)全面拓展改革深度。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由事项审批主管部门负责梳理多个部门并联办理事项,不断扩大并联服务套餐,从单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提升到“一件事”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逐步推行免费快递服务,鼓励群众和企业使用快递服务,扩大“跑零次”“网上办”覆盖范围。定期梳理研究审批难点,创新审批流程,解决审批堵点。(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将“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力促中介服务与“最多跑一次”齐改共进。改变中介管理多部门、碎片化状态,加强中介服务行为的指导、推进、协调、组织和监督,制定服务指南,明确中介服务的具体标准和依据;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中介服务实现网上评、网上审;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1日前)

  (3)建立监察分析和评价机制。按照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要求,建立全市“最多跑一次”大数据综合分析模式,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方式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建立衡量标准。建成全市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管理平台,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使用,利用大数据实时监测全市政务(公共)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业务、用户、群众评价满意度等信息数据,开展评估评价可视化数据展示和多维度对比分析,实现“一个平台监督、服务评价约束、业务随时掌控”。将市县 12345服务热线作为政务服务客服电话,统一受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咨询、投诉和反馈,做到即时咨询、即时答复,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8月31日前〕

  (二)丰富“四个办”内涵,推进办事效率提高

  1.在“网上办”有更大突破。强化数据资源在审批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使用,加快电子证照收集和运用,推动电子材料、电子公文、电子证照等数据的有效汇聚、充分共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2019年 9月 30日前网上可办率(二级办理深度以上)达95% 。实现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领域100个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并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在“就近办” 上持续发力。积极开展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取消下放事项,制定长沙市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承接和运行标准,明确权力下放的方式、行政权限边界、权力责任,设置政务服务事项分级办理标准,明确市级、园区以办理法人事项为主,对省级以上园区加大全链条放权,深化企业办事不出园区,个人事项尽可能下放到区县(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利用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深化群众办事“就近办”。市级审批事项需要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提供初审意见的,市直部门受理后,由市直部门向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内部征求意见并完成审批交付,不再要求办事对象逐级跑、来回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在“减证办” 上便民利民。根据上级部署,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制定证明材料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实现我市证明材料再精简30% 以上。对保留的证明材料,建立共享机制,各部门要加快证明材料通过省、市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归集和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改革案卷评审流程,明确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在“帮代办”上创新作为。建立全市各级帮代办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打造政务服务大厅帮代办队伍,由各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带领办、指引办、协调办等“星级”政务服务,让企业、办事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感到“宾至如归”,切实提升获得感和体验感。制定帮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市级、园区、区县(市)以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帮办重点企业、帮办民营企业,依托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促进社会投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对优化长沙营商环境、提高长沙发展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单位要于2019年5月20日前制定改革具体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责任链。

  (二)把握节点,落实到位。各级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各省级及以上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紧盯任务时间节点,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或出台相关政策,快速有序推进,按月报送工作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总结完善,优化服务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提速。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和APP注册使用等全流程操作指南解读解说,告知群众操作方法、办理方式、办理地点,营造良好的实践操作环境;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推动长沙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强化考核,注重实效。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补齐短板、突出亮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充分调查研究,倾听群众诉求,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改革突破。全市建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评估机制和出台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办法

  附件

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办法

  为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推进行政审批效能提速,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营商环境优化年”“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督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市直相关单位全面推进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四个一”(只看一张表、只上一张网、只进一个厅、最多跑一次)、“四个办”(网上办、就近办、减证办、帮代办)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考核原则

  (一)强化基础,注重创新。重点考核“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基础工作落实,鼓励主动创新,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中创造更多的典型经验。

  (二)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科学合理分类设置考核指标,

  以改革任务的落实和企业群众从改革中获得的红利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

  (三)公平公正,注重民意。建立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重视群众监督评价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促进工作推进。

  三、考核对象

  (一)区县(市)人民政府(9个)

  芙蓉区人民政府、天心区人民政府、岳麓区人民政府、开福区人民政府、雨花区人民政府、望城区人民政府、长沙县人民政府、浏阳市人民政府、宁乡市人民政府

  (二)园区管委会(15个)

  湘江新区管委会、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宁乡经开区管委会、浏阳经开区管委会、望城经开区管委会、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金霞经开区管委会、雨花经开区管委会、天心经开区管委会、浏阳高新区管委会、宁乡高新区管委会、岳麓高新区管委会、高铁新城管委会、马栏山视频文创园管委会

  (三)市直相关单位(31个进驻市本级政务大厅的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医保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人居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地震局

  根据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尽进”原则,后续应进驻市本级政务大厅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市直单位考核范围。

  四、考核内容、标准和方法

  (一)考核内容、标准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单位落实“四个一”“四个办”相关情况。

  (二)考核方法

  1.考核采用加、扣分相结合的模式,扣分项总计 100分,加分项最多不超过5分。凡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项目不予扣分,涉及但未落实到位的,予以扣分,按照考核标准直至该项分扣完为止。列入考核的项目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该项目一律不得分。

  2.考核以平时督查和年终综合督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平时督查。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被考核单位“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发布督查通报。平时督查采取实地检查、平台数据核查、案卷抽查、相关单位提供情况等方式进行,梳理收集被考核单位在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

  (2)年终综合督查考核。每年 12月 15日前,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年终综合督查考核,综合平时督查和年终综合督查考核情况进行评分排名。

  3.下列情况纳入考核,按评分细则中对应的考核标准扣分:

  (1)国家、省相关单位对全市改革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中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2)市政协“最多跑一次”改革民主评议中发现的被评议单位(市直单位)集中突出的问题;

  (3)企业、群众通过国务院政务小程序、省长信箱、人民网留言、媒体留言、市长信箱、市 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协微建议、警情联动等渠道投诉举报关于“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落实不到位,经查证属实的。

  五、考核组织

  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

  六、考核结果运用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考核结果,按要求纳入绩效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作为重点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按照督查考核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落实改革工作。

  (二)考核组织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始终秉持“讲原则、动真格”的理念,实事求是地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改革任务按要求、按标准层层落地、产生实效。

  附件:1.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分细则(区县市人民政府)

  2.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分细则(园区管委会)

  3.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分细则(市直单位)

  附件1

  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考核评分细则(区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2


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考核评分细则(园区管委会)

  附件3


长沙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

效能考核评分细则(市直单位)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4日印发

信息来源: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范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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