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原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谢建辉 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王 群 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张志军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彭 翔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银桥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伟林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蒋昌忠 省教育厅厅长
童旭东 省科技厅厅长
曹慧泉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袁友方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唐白玉 省民政厅厅长
范运田 省司法厅厅长
石建辉 省财政厅厅长
胡 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一鸥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邓立佳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鹿 山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周海兵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袁延文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徐湘平 省商务厅厅长
禹新荣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
陈小春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丛培模 省国资委主任
向曙光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姚英杰 省能源局局长
王运柏 省医保局局长
向世聪 省政务局局长
宁资利 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明权 省税务局局长
唐赟峰 长沙海关关长
张 奎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副行长
田建华 湖南银保监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统筹研究我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着力打造我省“放管服”改革升级版,更大程度优化营商环境,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3个保障组,依托省政务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不再单设专家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局),省人民政府秘书长王群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银桥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务局局长向世聪、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亮方、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维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宁艳芳、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沐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胡伟林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务局局长向世聪、省优化办主任陈永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工程师黄学工、省财政厅副厅长邓斌、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金勇章、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张在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年来、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庭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沐、省能源局局长姚英杰、长沙海关副关长齐忠平、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副行长曾涛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胡伟林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瑰曙、省科技厅副厅长贺修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经济师熊琛、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博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赞佳、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段志雄、湖南银保监局副局长田本全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向曙光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亮方、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张在峰、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邝邹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王罗方、省文化和旅游厅巡视员王超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沐、省税务局副局长皮本固、长沙海关副关长齐忠平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彭翔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瑰曙、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袁友方、省民政厅副厅长游劲民、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杨长永、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彭振国、省医保局副局长孙兆泉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省政务局局长向世聪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市州、县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省司法厅厅长范运田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定修订相关法规文件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宁资利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保障组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要求
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及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考核评估,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难点工作,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省直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改革任务,帮助市县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和指导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各市州、县市区要相应完善工作机制,主动对标先进,真抓实干、锐意创新,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新措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