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湖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州、省直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学倒排任务和工期,细化实跨领域的重大改革事项,需要提交省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研究审议的,由牵头单位报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提请审议;需要提交各专题组研究审议的,由牵头单位报相关专题组审议;各专题组、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调度湘政办发〔2019〕1号文件和《责任分工》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并通报进展,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重点任务开展督察督办。各市州和省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成效及经验做法,由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年底前汇总上报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
省政府推进政务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