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06-20 17:42 【字体:

关于印发《郴州市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一次办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8日

 

郴州市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8〕4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为重点,深化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实现单个事项一次办结到多个事项合并为“一件事”一次办结的提升,完善拓展“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提速行政审批服务效能。2019年底,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019年底,纳入“一次办结”范围内事项中“零上门”事项提升至20%以上。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县级网上可办率70%以上);实行“一窗”分类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达70%以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占80%以上(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不低于90%)。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1.编制目录清单,制定“一次表单”,推行集成服务。以省政府公布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中的100件事为基础,逐项逐事突破,分级分类分步推进,市、县两级分别梳理公布本级实施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对单独的50件“事”(第51—100项),各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要按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对50件“一揽子事”(第1—50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依法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理成一张材料清单,形成示例范本,方便群众和市场主体到现场或通过网上平台一次性阅知、一次性填报,成熟一个,推广一个,以点带面,带动其他事项尽快落实。依法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相关部门的审批环节予以取消、归并、简化,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实现一次表单、统一受理、同步分发、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合理确定办结时限,原则上以各类“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中可同步办理的事项以单个事项的最长办理时限确定为该类事项的办结时限,需按先后顺序办理的事项,以各单个事项的法定时限相加后压缩70%以上。

  2.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建立互联互通和免费帮代办机制。由各级政务管理服务机构在各级政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要求,统一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依托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两级互联互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负责根据相关部门委托受理各类涉及多部门的“一揽子事”,按工作流程同步分发推送相关申报资料,组织调度相关部门同步办理,统一反馈相关意见和送达相关证照件;负责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中未进驻政务中心的或含有上级或下级权限的事项,老弱病残孕、贫困户申办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费帮办代办。在综合受理窗口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体验区,丰富应用场景,组织人员走进政务大厅,打开政府网站,开展体验式办理,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逐个走一遍流程,检验改革成效,找出问题,及时解决。

  3.构建“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系统。依托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统一技术设计标准,分级分类建设“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系统,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4.制作“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实施免费寄递服务。市县两级按照统一格式,分类制作“一件事”办事指南,并通过“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电视电台、报纸、移动APP等各种方式一次性告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各类证照件实行免费寄递,确保“一次办结”。

  (二)调整公布“四办”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

  5.调整公布“四办”事项目录。按照“四办”标准,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一次办结”事项目录清单,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分级编制“四办”事项目录,实现市县乡村“四办”事项全覆盖,及时向社会公布。

  6.编制公布“四办”实施清单。各级各部门根据“四办”事项目录和“四级四同”要求,编制“四办”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明确工作规程和办理指南,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承诺时限;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科学细化量化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申请材料中原则上不得出现“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要求;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三)完善“一次办结”平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7. 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完善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施全流程线上服务,通过兼容、共享的电子运行平台,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更好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归档等全流程电子服务和减证便民目标。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应用。

  8.推进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集约整合,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率先实现市级政府部门间基础数据和重点领域数据的互通共享、充分利用,市级政务服务系统全面实现与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按程序积极申请上级共享交换平台接口,并进行开发应用,进一步打通与“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数据的交互通道。建设完善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县市区自助服务终端实现数据应用服务;统筹推进“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拓展延伸,规范和提升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

  9.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各级审批服务事项(含供热、供气、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电视等民生类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一般审批服务事项均应在线办理。对近期确实不具备上网审批条件的要列明原因,并向社会公示。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无缝对接,凡在窗口或网上大厅已填报的事项,不得再要求重复填报。

  10.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以“12345”热线为基础,建立企业和群众统一政策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平台,做到“一号响应”。

  11.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把市政府门户网站办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建成微信小程序,促进“指尖办”,整合市直各部门移动办事终端,汇集更多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打造移动端城市服务统一入口。

  12.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

  (四)提质综合实体大厅,提升便民服务功能

  13.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各县市区结合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调配合适场地优先满足政务中心大厅需要,便于集中更多的事项满足群众企业需求,尽快实现“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向县、乡、村拓展,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14.加强窗口培训力度。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系统对接人员、代办人员、新进人员的培训力度。上级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对口部门的工作指导,理顺职责任务,理明措施要求,有效推动本职工作。

  15.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加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三统一”(统一办事流程、统一进驻人员、统一进驻事项)。

  16.在“就近办”上持续发力。在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信息化设备中逐步集成有关“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并推动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延伸,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深化群众办事“就近办”。

  17.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5+X”工作日模式和建设无人值守政务大厅。在非城区乡镇按照群众办事习惯开展错时服务,在“赶集”日,集中为群众办理业务,在非“赶集”日,应建立代收转办制度,由值班工作人员受理并转办。

  18.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

  19.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建立监督、整改、反馈全流程闭环的“好差评”工作机制。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办完即评”,差评事项“及时处置”,企业群众“比较满意”。

  (五)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

  20.从解决企业群众最关注、与营商环境最密切的“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入手,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形成全覆盖的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以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1.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和跨部门共享。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联动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与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予以合并,并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的重要内容,与“一次办结”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管理服务等工作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对优化郴州营商环境、提高郴州发展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纳入“一次办结”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改革推进措施;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办要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对重点攻关事项进行调度,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每月对各级各部门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进行通报;各县市区、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在2019年6月20日前制定改革具体方案上报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办(联系人:全欣,联系电话:13973532227),改革方案要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各责任部门要根据牵头部门的工作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各级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涉及的“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系统建设以及综合窗口设置、帮办代办、免费寄递、“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大厅提质改造等方面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一次办结”改革的成效,注重以简洁、简便方式告知群众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操作方法、办理方式、办理地点等,营造良好的实践操作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上展示省政务局设计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Logo(见附件3),提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公众知晓度,并将改革宣传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监督者、受益者,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行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2019年度省委改革工作重要内容,也是省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之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防止空喊口号,流于形式,对改革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市政务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办要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和明察暗访,着力革除“管卡压”“推绕拖”和官僚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四风”新表现形式,并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下载查看:郴服改发〔2019〕2号

信息来源: 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 范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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