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办事指南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9-12-24 17:04 【字体:

  一、事项名称:我要办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4.《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标准》。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食品行政审批系统申报端提交审批申请表格,并在系统中打印申请表格,携带在系统中打印的带有核对码的申请表格和其他资料,前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四、申请材料:

  1.《广告审查表》;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申请人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原件;

  5.代办人代为申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原件和代办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含 《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等) 的复印件;

  7.申请进口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或者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立的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广告中涉及医疗器械注册商标、专利、认证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五、审批决定机构: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办事流程图:


  七、审批时限:办理医疗器械广告批文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办公地点和时间: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和周五下午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7—9月为3:00—6:00)

  十、咨询方式:电话:0731—85693112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      责任编辑: 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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