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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调整 株洲Ⅰ、Ⅱ区间相差7000元/亩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2013年01月25日 【字体:

  根据近期公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株洲市Ⅰ区的补偿标准为每亩72000元(旧标准为每亩55440元),Ⅱ区为每亩65000元(旧标准为每亩49940元),相差7000元/亩。

  “Ⅰ区、Ⅱ区是如何划分的?我家所在的区域属于哪个区了?”很多市民对此仍一头雾水。株洲市国土局土地征用处工作人员表示,“株洲城区征地补偿区域(片)分为两个区域(片)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Ⅰ区,范围外为Ⅱ区。”根据《株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拓展到164平方公里,也就是说这164平方公里以内的范围都属于Ⅰ区。

  在株洲市土地征用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给记者看了一张土地利用规划图,从图上看,只有离中心城区较远的一些地方属于Ⅱ区。其次,新划入株洲市区的三门镇、雷打石镇、白关镇属于Ⅱ区范围,云龙示范区北部大部分属于Ⅱ区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跨土地利用规划圈的行政村,从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出发,统一划入Ⅰ区范围。也就是说,如果某一个村一部分土地在Ⅰ区,另一部分土地在Ⅱ区,那么这个村的征地拆迁补偿统一按照Ⅰ区补偿标准进行。

  另外,在同一个补偿区域范围内,不同的土地类型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主要的土地类型有稻田,专业菜地,旱土和园地,林地,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几种类型。这几类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需经株洲市政府批准后方能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