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修改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监理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P12页第25.3.1款现修改为:“25.3.1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不变。